“广东仔!你怎么就成了日本人的走狗啊!”胡朗曾经在广东待了12个年头,听得出拳头的广东口音,顿时有点亲切的感觉。
“那死八婆的话你都相信!渠先至系真正的刺客!”拳头早就听说过着胡朗个家伙的名堂来,不想加深彼此的误会,耽误了大事。
蓝沁还是第一次被人骂臭婆娘,气得要死,但是却苦于被大胖子缠得无法脱身。胖子就站在那里任她打,拳头打到肉里,竟被肥肉夹住,好不容易拔出来,另一只手又陷了进去。
蓝沁也算是见识过不少的武学流派,但是对这个橡皮糖似的家伙的门路却弄不明白,而大胖子也不还手,好像是故意拖延时间似的。
光天化日之下,不便施展魔功,蓝沁当机立断,三两下腾挪跳跃后,就消失在众人眼皮底下。
“喂!这就是保护你们的人民警察了?”看着着蓝沁消失的背影,拳头讽刺道。
胡朗也纳闷,照理说丁美凤这么一个身怀绝技的女警官不应该丢下他这个“弱小的受保护对象”只身逃跑啊!
“真的跑得比贼还快!好一个人民警察的典范!”胡朗笑骂道,但是神色却没有放松,现在还不能肯定这个干瘦的家伙是敌是友,还是要小心为上。
这时满脸堆笑的肉球胖子,抓起了一个还躺在地下的便衣,一把撕开他的衣服,便衣结实的后背竟然刺着一头凶恶的浪头。
拳头解释道:“这帮躺在地上的家伙是北京的黑社会组织‘野狼会’的打手,至于刚才那个美女,还不不能确认她的真正身份!”
胡朗不能肯定拳头的说法,但至少人民警察是不可能有刺青的。人也放松了些警惕。
这时一辆加长型的商务车停在四人旁边,一个俏皮可人的美女从司机座位的窗口探出头来,用尚有些稚嫩的声音说道:“赶紧上车吧!老爷子等着要人呢!”
水灵灵的双眼却瞄向了胡朗,兴奋道:“喂!你就是胡朗啊!真人比照片还帅啊!”语调有些江浙一带的甜腻。
被小姑娘这么一搅和,紧张的气氛马上消失了,拳头自我介绍道:“我叫拳头,那胖子就叫胖子。”
胖子好像不喜欢说话,对着胡朗呵呵的笑,算是打招呼了。
“我不用你介绍。大家管我叫灵儿。快快上车,边走边聊。”灵儿的普通话夹杂着家乡的方言,听起来悦耳舒服。
胡朗见3人都不是邪恶之徒,尤其是那个不怎么说话的胖子,一看就让人产生信任感。
“既然这么,我们不妨跟你们走一遭吧!”胡朗潇洒的说道。
“是啦!我也自我介绍一下!我叫火狐狸。幸会,幸会。”胡朗见他们以代号相称,自己也捣腾了个代号。
就这样,胡朗踏入了这个仿佛为胖子订做的商务车,也从此踏上了另外一条与现在截然不同的人生之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