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24-03-11 编辑:小编
而最离谱的,这本小说竟然是一本甜宠小说,男女主角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,她和裴时隐每天虐的死去活来。
看着这操蛋的人生剧本,傅思漓骂出了这辈子最脏的脏话。
她在心里暗暗发誓,要是有再来一次的机会,她绝不会让自已的人生过的如此糟糕。
一阵黑暗侵袭而来,傅思漓陷入了彻底的黑暗。
等到她重新睁开双眼,映入眼帘的,是男人紧闭的双眸,和沾了血污的脸。
空气里还有一股浓郁的血腥气,四周是昏暗幽邃的巷子,不远处有两条野狗在虎视眈眈。
这场景太过熟悉了,傅思漓只愣了一秒,就想起现在是个什么情况。
这是她和裴时隐第一次见面的时候,她正在救他。
这时的裴时隐浑身是血,昏迷不醒。
她在为他的伤口包扎。
刚才嘴唇上柔软的触感,就是她在给他渡气……
但这些,不是十年前的事吗?!
不对,她不是已经死了吗?
死在了裴时隐的床上。
难道她重生了?
“啪!”
傅思漓抬手抽了自已一巴掌。
好疼。
这不是做梦!
真的重生了!
傅思漓茫然的脸上,没有惊喜,只有惊吓。
她都死了,竟然还能重活?
重生就重生吧,偏偏还重生到她救裴时隐的这个夜晚。
这个夜晚是一切的开始。
裴时隐之所以对她有兴趣,就是因为她救了他。
傅思漓的第一反应是跑,像上辈子那样。
但她发现自已动不了。
因为裴时隐正死死握着她的手。
男人的手掌宽大有力,像老虎钳子一样紧紧攥着她。
她越是往回缩,他就握得越紧。
一个昏迷不醒的人,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力气?!
傅思漓这个时候特别瘦,甚至有些营养不良,体力完全比不过一个成年男人。
“就算我现在跑了,裴时隐醒过来后,随便一查,就能查出是我救了他。”
这是书里的剧情,改变不了。
傅思漓陷入了沉思。
如果不想像上辈子那样被豢养起来,她就得改变人生剧情线。
想到这里,混乱的大脑开始慢慢冷静下来。
上辈子是她救了裴时隐,他才对自已产生兴趣。
如果不按照剧情发展呢?
如果她没有救他呢?
是不是就能改变命运了?
但怎么样才能让裴时隐不怀疑是她救了他?
傅思漓想到了一个人。
方楚楚。
她喜欢裴时隐,喜欢到愿意为了他去死。
这样的一个人,一定会愿意配合自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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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说一下,男主很疯,上辈子对女主用尽手段,各种强取豪夺,认为男主这种行为很渣的小可爱不要看不喜欢疯批人设的也不要看
男主的疯子人设是源自于小时候的经历
这辈子男主会追妻火葬场,大结局男女主也会在一起因为以上原因看了打低分的,作者会玻璃心
西红柿的书很多,不喜欢我这盘菜,大家可以吃别的菜,希望大家都能找到合自已胃口的小说,比心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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